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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7篇-888贵宾会

  • 发布时间:2024-01-27 08:33:31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以下是壶知道美丽的编辑为家人们分享的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7篇,仅供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八五普法工作计划 篇一

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黄埔,推动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计划

(一)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讲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引导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深悟透、模范践行。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普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相关制度。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相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关于推进全市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持续开展宪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重点开设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以民法典总则篇、物权篇为专题开展学习宣传,了解物权体系、物权法定、物权平等保护的规定要求,弘扬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等民法精神。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增加民法典宣传内容,运用典型案例和融媒体平台开展民法典宣传。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

(五)强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无线电管理条例》《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作职责相关的政策文件的宣传学习。

(六)扎实学习宣传与安全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八)贯彻落实《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按程序纳入目录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九)大力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审计法》,修订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宣传向企业延伸,引导工业企业员工学习法规规章,增强法治黄埔建设参与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积极做好工信领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普法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相关处(室)要积极开展本业务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合力,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效果。

(二)坚持日常普法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日常普法的同时,利用好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2。13”世界无线电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6月安全生产月、9月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增强法治宣传效应。

(三)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在利用传统的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法律法规信息及普法工作动态,向对口服务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受众范围。

2023年八五普法工作计划 篇二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在整个“八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人民街街道实际,结合当前工作情况,特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普法的首要任务,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街道法治培训学习的必修课,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周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万家。开展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讲座、宪法竞赛考试、宪法宣誓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能力,努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民法典颁布两周年,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发放《民法典》、举办民法典咨询、宣讲和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项党内知识学习竞赛、考试,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要充分利用3·15、4·5、6·5、6·14等重要节点日,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环境日、禁毒日、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坚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坚持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工作内容及方式

1、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普法效果社会评估机制。

2、健全普法责任制。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督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媒体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建立普法宣传队伍。做好普法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要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普法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普法工作的法律从业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4、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周密组织,认真开展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稳步运行,取得实效。

(二)明确普法职责,确保任务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做好工作信息、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人员、时间、措施、内容、效果五落实。

(三)加强工作创新,增强普法实效。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注重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坚持集中法治宣传和经常性法治宣传相结合,坚持法治学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宣传典型案例,取得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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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年度计划 交通运输局八五普法规划 篇三

各工作站、各单位要把“__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注重实际,深化普法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区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法制宣传成果。

(一)要完成和落实好普法教育和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篇四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我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本着“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从蔬菜、猪肉开始,逐步向粮、禽、蛋、鱼、瓜、果、奶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从20**年7月1日起,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争取到20**年底,全区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二)工作步骤:从20**年7月1日起,首先对蔬菜、猪肉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制。20**年1月1日起,对禽类和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区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兼任,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质监局、法制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区、镇(街道)、村三级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单位签订责任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

2.明确部门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抓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抓好种植业及养殖业产品的防疫、检验、检疫检测的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管理,指导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对镇(街道)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解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区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实施市场准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以及因食用不合格农产品出现的重大事故。

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市场内经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查处及销毁。

区经贸局:负责对牲畜屠宰加工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监管。

区法制局:负责制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区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灌溉水源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行业、集体饭堂等公共领域的农产品检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1.积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根据全区的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规划,避免工业污染源,同时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专用灌溉渠道,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为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要加强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建设,把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成为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质量认证,争取到20**年底把我区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建设成为无公害生产基地。

2.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并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重点做好农民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努力提高我区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和指导。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渔药)应尽快淘汰。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对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保护。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及时有效地防止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5.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6号),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托,是确保我区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关键。

1.建设配套完善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基础上,增加检测所需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中心运作经费的到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农产品。

2.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站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检测站应配备3至5名专职专业检测员。镇级检测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

3.各农贸市场、超市等要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进行自检;各大型市场、重点市场要建立专门的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购置农药残留检测仪,由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也要设立检验室,由区质监部门监督落实;各生猪屠宰场必须设立“瘦肉精”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

4.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监督。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综合防治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和队伍,强化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验室的运作,加大对生猪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监控。

(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销前抽检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由镇(街道)检测站负责产中和上市前检测;本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要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自检和上市前抽检;本区农民自种自养、自售和外地进入我区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在加强监测和销前抽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产品合格标识制度,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制度,开展自律性检测和进货把关查验,建立记录档案,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就其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向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做出承诺,保证达到质量安全卫生的要求。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户应做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分级、分割、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防腐和添加剂情况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猪、牛、羊耳标管理,逐步推行肉禽的标识管理。

4.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日公布制度,区农产品检测中心、镇(街道)检测站等检测部门应将检测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予以公布;市场、超市的检测结果可在市场或超市公开栏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测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向社会公布。区工商局应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将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品种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5.实施农产品质量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销售和产地标识制度。经初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要标明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分和技术指标(包括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产地与产品认证证号等。

6.对外地进入南海区内销售的农产品实施销前检疫、检测制度。通过检疫、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区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南海区域市场,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获得产地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凭证及标识直接进入南海区域市场,但是经营者必须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今后,凡在本区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必须持有合法的检疫、检验检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书;蔬菜必须是经抽检合格或经产地和产品质量依法认证的蔬菜(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相关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蔬菜)。

7.推广速测技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积极开展查证制度,配备速测仪器,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凡通过检测的农产品,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予销毁。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费用由产品所有人承担。

(五)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对农产品市场布局和发展做好科学规划;同时加快对现有市场的扩建、改造步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在中心城区要逐步推进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

2.强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各农贸市场和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制度》、《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度》、《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3.积极推进现代化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扶持并鼓励农产品的配送和连锁经营,建设跨区域的物流中心。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创建专销网点,实行专区销售,推行品牌经营。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等的对接互认,减少中转环节。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要积极探索经纪人代理、竞价拍卖、电子统一结算和订单交易、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

4.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并向镇村、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延伸。有关部门要搞好农产品供求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区域间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及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

5.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产品的处理力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农业局等执法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或者其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经确认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按规定销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的所有人收取销毁费用。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必须限期追回。执法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批号、销量、销售去向和渠道、生产和经销单位、追回原因等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及时传达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于公告收回或限期追回的不合格农产品,消费者可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换要求,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或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消费者消费具有无公害、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篇五

通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使机关干部职工体验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增强资源危机意识和能源节约意识,提高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自觉性,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

活动当天,机关各处室关闭空调设备(信息中心机房空调除外);尽量使用自然光照,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具;除保留必要的公务用车外,各处室车辆停驶(鼓励私车停驶),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1、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市直机关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关于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有关精神。

2、在机关楼体悬挂节能宣传标语 ,营造活动氛围,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

3、8月7日上午8时,局领导带领办公室人员在机关楼前检查停驶车辆,改换其他方式上班落实情况。

4、8月7日上午10时,组宣处、机关总支、办公室、人事处、纪委、医政处各选派一人组成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领检查局机关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落实情况。

1、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通过体验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增强忧患意识和能源节约意识。

2、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各项安排,积极争做节约能源活动的实践者,从自我做起,从大家做起,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

3、各处室在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中的好做法,请及时向办公室反馈。

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篇六

委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

为巩固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市〔〕94号、六农〔2009〕2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和省市农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霍山县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保障民生,服务三农,促进发展”这三大主题,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措施,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茶叶、毛竹、蚕桑、百合、畜禽、鳗鱼六大优势产业和板栗、油茶、葛芋、中药材四大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质量兴农活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组织生产,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和提高全国绿色茶叶原料基地和国家级蚕桑、鳗鱼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育和发展山区特色名牌农产品。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县乡联动,积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二是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过程;四是加大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网点,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生产基地。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牵头负责,县菜办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力争达到95%;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为零,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五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规模养殖集中区。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力保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打非法企业、非法产品;三是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执法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与执法查处联动制度;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重点乡镇。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四)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以及苗种生产、精养池塘等环节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违禁药物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四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鳗鱼、斑点叉尾鮰、小龙虾等主要出口品种和鲢、鳙、草、鲫、鳜鱼、黄颡、青虾等县内外主要消费品种;重点单位:鳗鱼养殖场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品年产量大的衡山镇、与儿街镇、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岩水库。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水产站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突出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控制、生产记录、包装标志使用等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菜办牵头负责,县农委绿办配合。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六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县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县农委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组织召开全县20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积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县农委成立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切实将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确保工作进度

县各个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把重点放在农资市场、农贸市场、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基地、“三品”生产企业上,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县农委系统内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4月份开始,分别于每月12日、28日9:00前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培训班,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主要活动安排

1、3月,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和开展自查。

2、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

3、4-12月,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4、4-11月,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5、4-12月,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6、4-12月,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争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7、4-12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8、12月,全面总结2009年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普法年度计划 交通运输局八五普法规划 篇七

人社局“ 八五 ”普法工作总结

2021 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惠民工作,现将我局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制定普法方案,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队伍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大对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等方面政策法规和疫情期间扶持政策和便民服务措施的宣传,我局制定《百“法”百中——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行动方案》,并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队伍,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邀请法律顾问向我局执法人员讲授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课程以及开展局内部“每月一课”业务培训,并组织劳动监察仲裁和各镇街劳资纠纷调处业务骨干开展群体性劳资纠纷应急演练,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推进规范执法。

(三)日常工作中全方位开展业务普法工作

1.贯彻《就业促进法》,积极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夯实一线工作的宣传基础,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班、深入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镇街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经办流程。

二是着力开展就业创业大讲堂,围绕“促进就业九条”和“1+n”扶持政策,2021 年以来全市共举办x 场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讲活动。

三是深入重点园区开展宣传。深入 xx 工业园区、水口水暖卫浴城等,近五年共举办x 场园区政策宣讲会。

2.加强职业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培养知法 守法的合格技能人才。一是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班,普及食品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2021 年以来已经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x期,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 xx 多场。

二是通过派发宣传册、窗口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指引群众到合法设立的培训学校学习职业技能。

3.贯彻《社会保险法》,推动社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一是通过派发宣传海报、小册子和 xx 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宣传、xx 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软文推送、xx 电台广告、发布《致全市用人单位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同时联合税务部门召开社会保险全员足额参保工作推进会,对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行再动员

部署,确保我市各用人单位依法全员足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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